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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层所有权:分层建筑物之管理”工作坊


"分层所有权:分层建筑物之管理"工作坊将於5月14日及15日下午3:00至7:00,假座宋玉生广场322-362号诚丰商业中心6楼公务人员培训中心多功能厅举行。 工作坊由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举办,是次项目属第二期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之一,活动邀请了西班牙拉古纳大学法学院教授María Elena Sánchez Jordán女士及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法学院讲师Sandra Cristina Farinha Abrantes Passinhas女士主讲。 工作坊以英语及葡语进行,辅以广东话及葡语同声传译,将探讨下列议题:
1. 分层建筑物管理
- 召集制度;
- 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运作规则;
- 代理制度;
- 分层建筑物所有人大会的组成及履行法律行为的能力;
- 分层建筑物的管理机关及管理公司的关系:职权及责任;
- 共同储备基金的设立及管理;
- 采用单行法制订楼宇共同部分管理法律制度;
- 管理费的流动性及作出通知的义务;
- 简单及综合管理制度;
- 管理机关的责任及其活动的监督;
- 函件式投票。 2. 楼宇的独立部分及共同部分的使用
- 所有权人/使用人对其他所有权人/使用人造成的损失以及适用的法 律途径。 3. 共同部分及私人部分
- 私人部分与共同部分的区别;
- 拖欠支付共同部分的费用;
- 私人部分的使用限制(在属於所有人的私人部分加建露台或天台建 筑物) 。 4. 在楼宇共同部分的更新工程
- 在楼宇的共同部分进行更新工程以方便伤残或老年人士进出; - 安装新设备以便使用现代科技或再生能源。 包括是次工作坊在内的第二期欧盟与澳门在法律范畴的合作项目以"巩固澳门的法律制度"为目标,该项目将持续至2013年12月。 合作项目的执行和协调工作由法律改革及国际法事务局负责,并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多个不同实体及公共部门负责主办,包括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法务局、经济局、财政局以及欧洲研究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