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会完成讨论《招商投资促进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
为优化部门职能架构,加强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常设秘书处辅助办公室的稳定性、组织工作的互联性,将该办公室纳入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以常设的局级部门继续支援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常设秘书处的工作,并精简架构。为此,特区政府制订本行政法规。
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澳门贸易投资促进局更名为“招商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包括:招商引资、协助企业开拓市场、推动会展产业发展、促进中国与葡语国家之间经贸交流与合作、辅助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澳门)常设秘书处的工作等。
招商投资促进局由行政管理委员会领导,设三厅八处,包括:招商投资及经贸拓展事务厅,下设招商投资促进处和经贸及企业拓展处;会展发展及活动推广厅,下设会展产业拓展处和活动推广处;中葡论坛常设秘书处辅助及葡语市场促进厅,下设中葡论坛综合辅助处。另,设组织及资讯处、行政及财政处、法律事务处,均直属行政管理委员会。
法规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