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的五一游行总参与人数约1,900人,一共有六个团体及两名市民发起游行活动,其中的1,700多名游行人士陆续在五点前已抵达政府总部递交请愿信之后和平散去,他们有序地表达了他们的诉求,过程大致顺利。 - 但是到了下午5时15分,当最后一批约130名游行人士抵达南湾湖景大马路时,其中约50人没有如其他1,700多名示威者般走上行人道进入示威区,并且一直坚持拒絶按照警方的指示走上行人道进入警方预设的示威区,警方屡劝无效;有部分人士甚至坐在南湾湖景大马路的行车道上,堵塞道路,令该道路交通瘫痪,为了示威人士的安全,警方不得不封闭南湾湖景大马路,直至有关人士於下午6时15分散去后才得以解封。 - 警方当天对游行示威的安排是一视同仁的,所有抵达南湾湖景大马路的游行人士都先被安排走上行人道,进入示威区内,然后派出适量代表有序前往政府总部递信。事前警方评估,五一的游行活动有两千人参与,由於人数众多,而南湾湖景大马路的车辆流量大,为了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保障游行人士的安全,更要考虑其他道路使用者的权利,所以警方安排所有的游行人士抵达南湾湖景大马路后需走上行人道并进入示威区内以表达诉求,而有关安排并无妨碍游行人士行使其基本权利。 - 大家都知道五一黄金周有大量的旅客来澳门,据统计,今次三天黄金周经各出入境口岸出入境的人数达到一百一十多万人次,比平日增加了百分之8.8,相信大家还记得,春节黄金周的时候,旅客逼满新马路,街道交通流量异常繁忙,所以这次五一黄金周的游行活动,警方十分重视交通的安排,我们只安排一条行车道让游行队伍使用,减少对交通的影响,尽量减少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影响,所以警方安排所有抵达南湾湖景大马路的游行人士到达南湾湖景大马路时必须走上人行道进入示威区内,其实警方这样安排并无妨碍游行人士表达诉求的基本权利。 - 警方早在4月18日下午三时,已经邀请了澳门青年动力的四名代表,在治安警察局内与本局两名行动厅、一名情报厅、一名特警队、一名交通厅及一名警务厅,一共六名警官进行会议,探讨怎样可以做得更好;来开会的团体代表只有4人,但警方派出6名警官参与会议,可见警方对於该次会议的重视程度。 - 在会上,警方向集会示威发起人讲述其於法律上所具有之权利及应遵之义务,本局代表告知集会示威发起人本局制订之游行路线,包括起点、行进道路名称、各转折点及终点,当时警方交了一式两份由本人签署的批示,当中列明游行路线∶黑沙环永宁广场休憩区、看台街、市场街、永康街、黑沙环第五街、慕拉士大马路(不超过5名代表往"澳门日报大楼"递请愿信)、俾利喇街(不超过5名代表往"澳广视大楼"递请愿信)、美副将大马路、鲍思高圆形地、士多纽拜斯大马路(不超过5名代表往高士德大马路"消费者委员会办事处"递请愿信) (不超过5名代表往"交通厅"递请愿信)、东望洋街、水坑尾街(不超过5名代表往"公共行政大楼"递请愿信)、约翰四世大马路(不超过5名代表往南湾大马路"教育暨青年局"递请愿信)、苏亚利斯博士大马路、区华利前地、南湾湖景大马路、南湾湖休憩区 (不超过5名代表往"政府总部"递请愿信)。 - 警方并且说明,当队伍抵达南湾湖景大马路后,必须走上行人道,发起人当时同意警方对这次游行集会活动作出的路线安排,但是发起人书面声明不会走行人路。 - 如果警方与发起人已经有了协定,容许他们走出马路,发起人又何须声明不会走行人路 - 换句话说,他们是在警方不同意他们走出马路的情况下才声明不会走行人路 - 当发起人提出他们不会走行人路后,交通厅代表当时即时否决,认为当游行队伍行至示威区前,行人路有足够空间可以容纳游行队伍继续行进,警方亦不容许游行人士占用行车路,其后行动厅代表亦就此点重申,沿行人路行进是考虑到平衡各方面市民的利益,以及保障游行人士及道路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故不容许游行队伍占用车道行进。 - 所以警方并没有违反任何协定(事实上根本从来没有允许过使用南湾湖景大马路的行车道),相反地,警方多次明确表示不同意游行队伍占用行车道,而且他们早在四月十八日下午已经清楚知道警方的安排,队伍到达南湾湖景大马路后必须走上行人道;而事后亦证明了行人道足够容纳1,700多名游行人士先后行进。由於极小部份的几十人不遵守警方的事先安排,强行占用行车道而导致南湾湖景大马路交通瘫痪了一小时,事后竟指责交通瘫痪是因为警方阻止游行人士占用行车道而引起的,明显与事实不符,对於有人颠倒黑白,是非不分,混淆视听的做法,警方表示极度遗憾。 - 这次会议的整个过程在徵得与会者的同意下进行了录影作为记录,在必要时警方会考虑将会议的录影记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