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将于8月11日举行。有意参选人士可于明天(6月18日)至7月2日期间向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报名。
行政长官选委会由四个界别的400名人士组成,其中,第一界别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别的文化界、教育界、专业界和体育界,以及第三界别中的劳工界和社会服务界,共344名委员经由相应界别或界别分组的法人选民依法选举产生。
《行政长官选举法》规定,选委会委员必须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因此,拟参选人士报名时,除了提交《行政长官选委会委员参选人报名表》,联络资料表,相应界别法人数目百分之二十的《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选举参选人提名表》外,还须同时提交已签署的《参选人拥护和效忠声明书》。
所需《提名表》数量,按本年1月份公开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内所载相关界别或界别分组法人选民数量的百分之二十取整计算:工商、金融界为21份;文化界为26份;教育界为4份;专业界为12份;体育界为49份;劳工界为13份;社会服务界为27份。
法律规定,参选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已被登录于本年1月份公开展示的选民登记册内。具有多种界别身份的人士只能选择以一种界别身份参选。有意参选人士可于行政长官选举网页查阅已提取《提名表》的法人选民名单及提名表签署人的姓名和联络方式,以争取提名。
除《参选人拥护及效忠声明书》须亲临选举事务接待柜台索取外,《报名表》和联络资料表均可于行政长官选举网页( www.ece.gov.mo )下载。
选举事务接待柜台设于澳门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楼地库一楼(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5时45分,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30分,中午不休息)。公众如对选举程序有疑问,可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866 8866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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