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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科局简化发明专利延伸申请文件要求


为便利企业在澳门进行专利布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简化有关申请文件要求,自2024年7月1日起,申请人向本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发明专利的延伸申请(包括:电子递交及亲临办理)时,倘在申请书上声明由本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调用“专利说明书”及“专利登记簿副本”作为申请资料,经审核无误,视为已向本局提交有关文件。此举可免除申请人现时需预先自行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上述文件的步骤,使申请安排更具弹性。

内地是国际专利布局的重心,科技企业普遍选择在内地提交发明专利申请。授权后的权利可延伸至澳门特区,不需另作实质审查,程序简单快捷。此外,中国内地是《专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 PCT)的成员国,世界各地申请人通过PCT提交的单一申请,在国际阶段完成初步检索后,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即可通过延伸方式在澳门获得保护。以去年为例,共有61% 的延伸申请来自PCT,可见延伸方式不但提供便捷途径让内地的发明专利在澳门获得保护,也为PCT国际申请提供了方便之门,为企业在澳门进行专利布局创造有利条件。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澳门经济及科技发展局于2020年签署《关于深化在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的安排》,双方持续开展专利审查、信息交流及人员培训等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项目,是次简化申请文件措施即为落实机器对机器(Machine to Machine,简称M2M)文件双向传输的合作成果。透过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深化合作,有助推动科技人员及企业创造知识产权,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营造有利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环境。

有关上述申请的行政手续,可参阅经科局网页(https://www.dsedt.gov.mo),或致电8597 2229向经科局知识产权厅专利及著作权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