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澳门视觉艺术年展征集作品 七月下旬塔石艺文馆收件

澳门视觉艺术年展征集作品 七月下旬塔石艺文馆收件

由文化局主办之2024年“澳门视觉艺术年展”将于7月19日起一连三天,在塔石艺文馆进行收件,征集西方媒材类之当代艺术作品,包括平面、立体及多媒体创作等类别,欢迎本澳艺术家踊跃参加。

本年文化局继续举办这项在澳门视觉艺术界别具代表性的展览,为体现展览的专业性,紧贴艺术发展的时代脉搏,展览今届起由原“澳门视觉艺术联展”,修订名称为“澳门视觉艺术年展”,并对征件类别及数量、评审委员的组成及奖励内容,作出了一系列的调整及优化。文化局期望透过优化方案,持续增强展览的专业形象,吸引本地优秀艺术家参加,发掘更多本地艺术人才。此外,文化局将推进展览与澳门以外的文博机构合作,为获奖艺术家搭建展示及交流平台,助其开拓合作空间及发展机会。

本届展览鼓励创新及呈现时代精神之当代艺术创作,展现澳门视觉艺术发展的最新面貌,支持、培养和推广本地优秀艺术工作者。参加者必须年满十八岁,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可以个人或团队名义参加,不能重复报名,团队最多由四人组成。参加的个人或团队只能提交一件/套作品,且必须为2022年至本年间完成的原创作品。是次仅设现场报名,参加者需于7月19日至21日上午10时至晚上7时(中午照常办公)到塔石艺文馆递交已填妥的报名表及澳门居民身份证副本并提交作品。其中平面及雕塑类作品的参加者需一并提交作品原件及作品相片电子檔,装置类及跨媒介类作品的参加者需提交计划书电子檔及打印本,录像类作品的参加者需提交作品电子檔,详情请细阅活动章程。

奖项方面,设“优秀作品奖”十名,得奖者可获奖金30,000澳门元及受邀参加翌年文化局在澳门以外的文博机构举办的联展,藉此鼓励得奖者持续创作及为其提供更多交流展示的机会。评审委员方面,邀请内地或香港或外地来自不同背景的专家和学者,从艺术作品本身进行评选,有助确保评选的公平性和专业性,同时也能汇集更广泛和全面的观点。

参展章程及报名表格可于文化局网页www.icm.gov.mo下载,或于文化局视觉艺术发展处索取,地址为塔石广场塔石创意中心(俗称玻璃屋)地库一层,办公时间为星期一至四上午9时至中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星期五上午9时至中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查询可于办公时间致电8988 4175 或8988 4190。

查看图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