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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 将接受申请


为培养优秀文化人才的施政方针,文化局特设"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目的是向本澳有志於文化艺术事业,并已获中国内地、台湾、亚洲及欧美等地区的高等院校文化艺术科系学士或硕士学位课程,所录取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提供学习资助,计划将於六月十日至七月十二日接受申请。 "文化艺术学习资助计划"的主要资助范畴为表演艺术、视觉艺术、文化创意产业及文化遗产。凡持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有意到外地进修此四大范畴并已获录取者,以及未获得本澳任何公共资源提供奖/助学金之人士,均可提交申请。成功获文化局资助学习的申请者,将按其修读之学位及所就读地区发放定额资助。 文化局将从个人综合条件、施政方针、就读学院和科系,以及本澳人才需求四方面作出综合评审。每年将资助约五十位新申请者修读上述范畴的学士或硕士学位课程。有关申请须知及报名方式,可留意文化局网站www.icm.gov.mo之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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