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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确认续期申请法律讲解会接受报名


行政公职局将於5月2日与社会工作委员会、文化谘询委员会、非高等教育委员会及体育委员会合办讲解会,向所属界别之法人介绍确认续期申请的相关安排,欢迎上述界别法人代表报名参与。 根据《选民登记法》的规定,法人确认的有效期为5年。凡於2008年10月15日前已获确认的法人,其确认的有效期将於今年10月15日届满。法人须於有效期届满前150日至90日期间申请续期(即今年5月16日至7月18日期间)。倘逾期不递交确认续期申请,其确认将於有效期届满时即告失效,并导致相关的选民登记被注销。 为协助社会服务界别、文化界别、教育界别及体育界别的法人认识及了解确认续期申请的相关法律,以便履行自身的责任及义务,行政公职局将於今年5月2日(星期四)下午6时30分假旅游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厅(地址:澳门新口岸高美士街431号)举行有关确认续期申请法律的讲解会。相关界别法人代表欲报名及查询,请致电所属委员会:社会工作委员会28355280 、文化谘询委员会28366866、非高等教育委员会83972832及体育委员会28580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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