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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首次侦破眼镜店以假乱真售假 五店五人被捕


澳门海关去年分别接获多宗投诉和举报,指位於澳门有三间连锁式经营的眼镜店,涉嫌售卖假冒知名品牌眼镜,海关知识产权厅侦查人员於本月二十四日采取行动,分别搜查全澳合共五个地点,首次揭发有人在经营眼镜店时,於店铺货品中渗入部份假冒货品以假乱真,以提高利润。行动中海关共查封五间眼镜店,五名嫌犯被移送检察院侦办。 海关除收到多宗投诉和举报外,亦收到消费者委员会个案转介,指该涉案眼镜店曾在一展销会场内涉嫌售假,要求海关协助调查。在综合多方讯息和情报后,立即展开深入调查,并对有关店铺进行不定期查察,侦查人员在调查期间发现另有两店铺合共有五间连锁眼镜店,同时涉及售卖侵权货品。 於四月二十四日,海关侦查人员分成多个小队,在澳门北区、中区、南区和氹仔区对举报所指之三间眼镜店及另外两间分店,与本案件有关之店铺采取专项巡查行动。在行动期间,获得品牌权利人全力协助,亲自协同侦查关员展开行动,在位於分布澳门市内各区合共五间店铺内查扣一批名牌商标眼镜,包括有男女装太阳眼镜及平光眼镜合共一千二百八十六副,当中含有真品眼镜,以用作鱼目混珠,并混杂假货一并出售。上述物品若以正货市值估算,涉及金额总值超过一百万元澳门币。 在是次行动中,海关侦查人员共带走企业主及各店负责人在内四男一女共五人到海关总部协助调查,年龄介乎於二十六至四十一岁,除总店企业主郭姓男子为本澳人士外,其他四间分店的四名店铺负责人均为外地雇员,其中两名外地雇员和企业主属兄弟关系。澳门海关将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条,及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控告该名五名人士,并送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将处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罚金。 据初步调查显示,首间眼镜店自二零零七年开业,真品货物经由企业主郭姓嫌犯从品牌代理商订货购入,由於入货价格较贵,难以获得高额利润,经营两年后,於二零零九年起,郭姓嫌犯从一推销员俗称「行街」中购入一些着名品牌之「水货」眼镜,当中涉嫌为案中的假冒侵权物品。由於价格较为便宜,眼镜外观与真货在一般顾客眼中无明显差别,同时除较低的入货价格外,还有20%至30%的批量购入折扣优惠。利之所至,嫌犯将其入货之假冒品牌货物故意渗入正货出售图利。入货价格为五百元至八百元港币不等,出售价由七百五十元至一千八元澳门币不等。顾客对象以本澳市民为主,部份店铺门面贴有消费者委员会【诚信店】的标志,或挂上「专业验眼配镜 真诚 信心 保证」等虚假宣传横幅,让客人误以为是正牌眼镜,误导消费者以为买到平价正牌货。 消费者委员会对该涉案眼镜店曾在二零一二年年底一展销会场内涉嫌售假的投诉甚为重视,除要求海关协助调查外,亦立即暂缓审批发出二零一三年度【诚信店】的标志予涉案店铺,故店铺门面现场展示的,仅为过期失效的二零一二年度【诚信店】标志。海关将通报有关事件致消费者委员会,以其对该店铺作后续跟进工作。 海关在调查过程中,暂未发现其他眼镜店铺有类似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的销售行为,现向各界人士提醒,售卖侵权物品的店主和店员,均会因触犯知识产权的法例而需负上刑责。海关同时提出,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勿轻信不法商家忽悠,紧慎选择贴身用品,避免因爱美而对眼睛带来后患。澳门海关会不断完善与各部门机构的协作机制,致力打击有关侵权作假的罪行。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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