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商业及动产登记局新增“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网上服务


自第2/2024号法律《汽车登记制度》于本年2月1日起生效至今,已有近10,000份汽车所有权首次登记、汽车所有权移转(二手车买卖)登记等申请以线上方式成功办理。为持续优化汽车登记网上服务,省却市民亲身提交申请的步骤,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将于明(29日)起新增两项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的全程电子化服务。

不论是已取消车辆注册或拟申请取消车辆注册的汽车,只要汽车登记中没有仍生效的负担登记(例如抵押登记),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且年满十八周岁的车主可透过“一户通”申请注销有关汽车的所有权登记,无须缴付任何登记费。对于已在交通事务局完成取消车辆注册的汽车,车主可直接透过“一户通”的“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服务提交注销所有权登记申请,登记完成后可在“一户通”查阅申请结果。

此外,对于拟申请取消车辆注册且符合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要求的汽车,交通事务局现有的“取消车辆注册(注销车辆)”网上服务内将新增“注销汽车所有权登记”的选项,车主只需同意交通事务局将所需资料传送至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即可同时办理两个部门与注销汽车相关的申请,进一步节省时间和简化流程。

为落实简政便民的施政理念,特区政府将持续深化及扩展登记公证的电子化服务,为市民提供更优质和便捷的登记公证服务。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