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基金“大专助学金资助计划”、“资助于顶尖学府就读奖学金计划”及“利息补助贷款计划”受资助者须于2024年9月2日至11月29日期间办理2024/2025学年的续期申请。属特别学制(非7月至10月开学)的受资助者,须于2025年3月31日或之前递交有关申请。
上述计划的受资助者于续期期间可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个人帐户登入“一户通”网页版或手机应用程式的“大专奖助学金”递交申请(系统于上述截止日澳门时间23:59:59关闭),或于申请期的办公时间内将所需文件递交至教育及青年发展局(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此外,倘受资助者就读情况改变(如:休学、转换就读院校或课程等),应于该事实发生后紧接的11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或之前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向教育基金提出申请,属特别学制者,则应于该事实发生后紧接的3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或之前提出有关申请。
教育基金将以电话短讯及电邮通知上述计划的相关事宜,故受资助者必须提供有效接收短讯的电话和电子邮箱,倘提供的电话或电邮有更新,应即时通知教育基金,否则因未有更新通讯资料导致未能收到通知,受资助者需自行承担后果。
更多详情,请浏览“大专奖助学金”专页:https://portal.dsedj.gov.mo/webdsejspace/internet/Inter_main_page.jsp?id=7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