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所得补充税独一期或第一期税款缴纳期至9月30日

所得补充税独一期或第一期税款缴纳期至9月30日

财政局提醒所得补充税纳税人,缴纳月份为9月的独一期或第一期所得补充税,缴纳期限至9月30日止;倘第一期未于法定期内缴纳,将加征过期利息及欠缴税款百分之三,并引致第二期缴纳期立即到期。

移动支付 下载电子收据

纳税人使用财政局“澳门税务资讯Macau Tax”、“一户通”或“商社通”移动应用程式缴纳税单功能,可连结到移动支付平台“政付通”直接缴交税款。此外,缴纳税款后,更可即时查阅及下载名下已缴税款的电子收据。

其他缴税方式资讯

纳税人亦可于银行办公时间前往指定银行柜位或透过银行提供的电子交易方式缴纳税款;又或前往南湾财政局大楼、龙成大厦、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的收纳处缴税。

如有疑问,请致电税务查询热线2833 6886。

查看图库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