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将于特区政府活动期间实施无人机禁飞,确保活动能够顺利及安全地进行。
民航局根据第43/2021号行政命令核准之《澳门空中航行规章》第66条的规定,于2024年 10月13日(全日时段),在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合作服务平台综合体500米范围内禁飞无人机,确保活动顺利及安全地进行。除了民航局批准由官方进行的无人机活动外,任何人士不得在上述禁飞期和地点放飞无人机。违法者可被民航局科处澳门元2,000至澳门元20,000的罚款。
上述禁飞通告已于2024年9月26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39期,第二组,副刊内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