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团来自北京及江苏的22名旅客早上由香港乘船抵澳,澳门接待社导游按照程序向旅客派发澳门行程表,旅客发现在珠海住宿,立即向导游展示在内地报团时获取的行程单张指在澳留宿,表示住宿地点不符,遂报警求助。 旅游局接报到外港客运码头的旅游巴士停车区处理旅客求助事件。旅游局督察查阅澳门接待社与内地组团社签署的合同注明团员在珠海住宿,经旅游局协调,澳门接待社跟内地组团社联络,内地组团社愿意支付团员在澳住宿费用,团员获安排在澳门的酒店住宿,旅客满意有关安排,继续在澳行程。旅游局已要求有关接待社提交相关合同及资料,作跟进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