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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治安警联手灭罪 再查获一旅客街头售假


澳门海关与治安警察局持续联手打击售卖冒牌侵权物品街头骗案。於二月八日,在澳门新口岸皇朝区附近,一名男子不断向途人兜售手表,被治安警截查时,发现其随身斜背袋内,藏有三只涉嫌侵权伪冒手表,在转交海关知识产权厅调查时,再在其身上查获一部涉嫌侵权伪冒手提电话及一条涉嫌侵权伪冒皮带,上述物品初步证实均为「山寨」货品,并揭发其藉以旅客身份来澳作案,终归失手被擒。
在二月八日晚上,治安警察局澳门警务厅行动暨情报科探员巡经澳门新口岸皇朝区时,发现一名男子不断向途人兜售手表,故邀请其返警区协助调查,并随即起动快速联审机制,当晚即时转交海关知识产权厅继续作进一步调查,侦查人员在其身上及随身斜背袋内共搜获「VACHERON CONSTANTIN」手表一只,「PATEK PHILIPPE」手表两只,「HERMÈS」皮带一条及「VERTU」手提电话一部,经核实上述品牌商标已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作出合法注册登记。在获得有关品牌权利人代表的高度配合,连夜协助海关进行验证工作,初步核实该等物证为假冒货品。赝品仿真度不高,但嫌犯透过夜色衬托和样板式的「锁售」技巧,以图蒙骗街上途人,但终归难逃法网,失手被擒。
该名男嫌犯姓方,年龄为三十三岁,来自外地。海关在该案跟进调查时,其声称曾多次到澳门旅游博彩娱乐,并将购买自外地的三只手表在澳门市内向途人兜售图利以赚取旅费。冒牌手表购入价格为每只人民币八百元,并以每只人民币一千多元出售;而「HERMÈS」皮带及「VERTU」手提电话,购入价格分别为人民币三百五十元及一千三百元。海关将以第九七/九九/M号法令《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九二条,及第六/九六/M号法律《妨害公共卫生及经济之违法行为之法律制度》第二十八条,第一款a)项(货物欺诈)所指之犯罪,控告该名人士,并送交检察院处理,一经定罪,将处以最高五年徒刑或科最高六百日罚金。
澳门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以至司法机关各工作人员,在农历新年节假日期间仍然紧守岗位,依法执法,防罪灭罪,令市民大众平安渡岁。
市民如发现有侵犯知识产权活动的资料,请即与澳门海关联络,电子邮件 info@customs.gov.mo,廿四小时举报热线,电话: (八五三) 二八九六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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