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正开展以豁免公开招标及无偿方式,批给一幅国有土地予“澳门城市大学基金会”的程序,用作建设澳门城市大学新校舍,筹建新校舍的所有费用由“澳门城市大学基金会”承担。待城市大学新校舍竣工后,现时该校位于氹仔徐日升寅公马路的校区设施(原澳门大学校区)必须交还特区政府。特区政府计划把有关设施用作优化澳门旅游大学等公立高等院校的办学空间。有关“澳门城市大学基金会”申请土地批给的主要内容,已上载于土地资讯网(https://www.dsscu.gov.mo/zh/information/node-170/terras),完成批给程序后,土地批给合同将刊登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