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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扩大政府长者公寓使用费优惠对象及期间


为了体现特区政府关顾政府长者公寓住户,以及鼓励更多有需要的长者申请入住公寓,特区政府经听取社会各界尤其政府长者公寓住户的意见,宣布扩大政府长者公寓使用费八折优惠的对象及期间。其中,使用费八折优惠对象扩阔至明年2025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出的合资格申请者,使用费八折优惠期延至最长六年。

根据第109/202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修改第31/2024号社会文化司司长批示《核准政府长者公寓的住宿单位使用费表》, 凡在2023年11月6日至2025年12月31日提出申请,并在社会工作局指定期间内完成选择住宿单位及签订使用协议手续的合资格申请人,可在首次签订为期三年的使用协议的生效期内,以及自该协议获首次续期最长三年期间内,享有使用费八折优惠,即入住者可享最长连续六年的使用费八折优惠。上述优惠亦适用于已提交政府长者公寓住宿单位申请,但仍未完成选择住宿单位或签订使用协议手续的申请人。

有意申请政府长者公寓并持有“一户通”帐户的长者,可登入「政府长者公寓电子申请系统」www.olderpersonsapart.ias.gov.mo进行线上申请;亦可前往社会工作局总部、各社会工作中心、政府长者公寓展示区等15个指定地点申请,或到社会工作局协调的62间社服设施要求协助办理线上申请。如有查询,可透过电邮di@ias.gov.mo,或于办公时间内致电83997723 / 83997705与社会工作局长者服务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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