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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违规横过马路检控行动


根据治安警察局数据显示,由2013年1月至10月,因不使用行人天桥或隧道等过路设施、攀越路沿围栏或穿过车行道中央分道带、又或不遵守交通灯讯号的人行横道上通过马路之行人共发出223宗检控,而去年同期被检控违规个案有128宗,同比上升约七成。 今天上午,本局交通厅人员在巴波沙大马路一带进行检控行动,加强打击行人胡乱过马路的违规行为,并派发相关的宣传品提醒附近居民过马路时需要遵循的规则,包括应使用适当设施横过马路、或在绿灯闪动时不应开始过马路,如已开始过马路则应加快脚步以避免交通意外等。治安警察局将持续不定时不定点在交通意外的黑点对胡乱过马路的行人作出检控。本局冀望持续透过相关执罚行动,以及不同渠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意识。 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在50公尺距离内有相关过马路设施而行人不使用,可被科处罚款300元。治安警察局在此呼吁,居民及旅客应遵守交通规则,驾驶者亦应礼让行人,人车礼让,顾己及人,安全出行;行人胡乱过马路除危及自身安全外,亦对路面上的驾驶者造成危险,累己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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