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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法院增设劳动法庭和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单张


初级法院已於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起设立"劳动法庭"和"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为帮助市民对新增设的两个法庭有更进一步的认识,法务局特别印制了"初级法院增设劳动法庭和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单张,主要介绍初级法院的组织、劳动法庭和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的管辖权等内容。 初级法院增设两个专门法庭后,会由以下法庭组成,分别是:民事法庭、刑事法庭、刑事起诉法庭、轻微民事案件法庭、劳动法庭、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各个法庭各有不同的管辖权。 劳动法庭具管辖权根据澳门《劳动诉讼法典》审理由劳动法律关系而生的民事及轻微违反的诉讼、附随事项及问题,包括在设立劳动法庭前已提起的前述诉讼、附随事项及问题。根据澳门《劳动诉讼法典》规定,在上述案件中,不论本地或非本地雇员均有权诉诸劳动法庭,且可由检察院代理进行司法程序;同时,雇主亦有权诉诸劳动法庭,以维护作为雇主的权利。 家庭及未成年人法庭的管辖权,包括准备及审判下列程序及诉讼,以及相关的附随事项及问题:经法院裁定的分产诉讼及离婚诉讼;向配偶、前配偶、未成年子女、成年或已解除亲权的子女提供扶养的诉讼及执行程序;与采用、执行及重新审查未成年人之"社会保护制度"和"违法青少年教育监管制度"内所规定的措施及一般措施有关的程序等。 市民若想了解更多有关上述单张内容,可於法务局法律讯息站索取有关单张或於法务局网站www.dsaj.gov.mo下载。法律讯息站设於本澳多个地点,包括民事登记局、各民事登记分站、各卫生中心、仁伯爵综合医院、镜湖医院、物业登记局、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各公证署、财政局、身份证明局、邮政局、劳工事务局、澳门大学、理工学院、成人教育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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