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8日,广东省核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广东核电站核事故应急粤澳合作共识”向澳门特别行政区警察总局通报一则岭澳核电厂运行事件。
电厂经反馈排查发现︰2024年11月27日,岭澳核电厂1号机组化学与容积控制系统除盐床更换过程中,除盐床出口隔离阀未按要求关闭,导致该系统容控箱液位下降,工作人员立即中止相关操作,容控箱液位随即恢复稳定。在处理过程中,1号机组保持安全稳定状态,相关参数均在正常范围内,未对机组安全、员工、周边公众和环境造成影响。
由于该事项具有一定的经验反馈价值,电厂于3月17日将其界定为0级偏差,并已将相关情况报告核安全监管单位。后续,电厂将加强经验反馈,确保机组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备注︰国际核事件分级标准(INES)1-3级为事件,4-7级为事故。不在INES表内的微小事项称为偏差,归为0级,主要用于电厂纠正偏差和经验反馈。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于其网站公布上述运行事件的详情。公众可在其网站(www.dnmc.com.cn)的“核安全信息公开”内的“运行事件”分页上找到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