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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所得补充税及职业税收益申报书递交期限至3月31日

2024年度所得补充税及职业税收益申报书递交期限至 3月31日

所得补充税B组纳税人须于3月31日或之前,按已登记的每一商号递交一式两份所得补充税M/1收益申报书,申报每一商号于2024年度从事工商业活动所取得的收益,即使商号没有营业或没有收益,亦须递交申报书。

另根据第16/2025号经济财政司司长批示,倘收益从多于一位雇主处取得的职业税第一组纳税人,又或不具备适当编制会计的职业税第二组纳税人,递交2024年度职业税M/5收益申报书的期限延至3月31日。

财政局呼吁纳税人按时递交上述收益申报书,逾期递交可被依法科处罚款。

电子申报渠道

纳税人可使用财政局移动应用程序“澳门税务信息Macau Tax”或“电子服务”直接申报,完成提交后可下载申报书以作存檔,方便快捷。

亲临服务点递交

倘纳税人递交纸本收益申报书,可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 9:00-18:00)亲临财政局以下服务地点递交:

  • 南湾大马路财政局大楼地下 - 税务接待中心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 税务接待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 税务接待

如有疑问,请致电税务查询热线2833 6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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