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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管会联同廉署举办第八届立法会选举参选程序讲解会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联同廉政公署举办“2025年第八届立法会选举参选程序讲解会”

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今(26)日联同廉政公署举办“2025年第八届立法会选举参选程序讲解会”,向约220名与会者介绍现行立法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今届选举的参选程序,期望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及参选的人士者进一步了解各项选举事宜,在整个选举程序中,更正确地依法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选管会主席盛锐敏表示,四年一度的立法会选举,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广大选民直接参与的一项重要政治活动,通过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参选和投票等权利,共同为组成新一届立法会作出贡献。目前,选管会正有序推进各项选务工作,期望社会各界持续给予支持,携手并进,积极参与到选举当中,共同缔造一届公平、公正、廉洁,以及依法顺利进行的立法会选举。

盛锐敏指出,澳门特区去年4月通过修订《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为进一步落实“爱国者治澳"原则,设置了确保资格审查程序顺畅运作的机制,同时亦加强遏止违规行为及优化选举流程。第八届立法会选举是修法后的首次选举,意义重大。

立法会选举将于9月14日举行,盛锐敏表示,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人士目前已可寻求选民的支持组成提名委员会,选管会再次提醒,新选举法明确了每名选民只可签名组成一个提名委员会,若重复签名组成不同提名委员会,其签名均属无效。

同时,为进一步保障选举的公平性,新选举法将禁止宣传期的起点,提前至提交候选名单期间届满日翌日,即6月27日;连同选举前一日的冷静期,以及选举当日,在这些期间以任何方式进行竞选宣传者,均会被处以相应罚则。

廉政公署助理专员黄剑锋表示,廉署已根据立法会选举法赋予的职权展开一系列的监察工作,目的是做好事前的监督,防范于未然,如果发现有任何贿选的情况,都会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黄剑锋称,贿选不单止是限于透过利益去换取选票或者是影响选民投票意向的行为,还包括所有以利益诱使选民在选举过程中作出所有具重要意义的行为,例如目前已经进入了提名委员会组成的阶段,如果任何人以利益诱使选民组成提名委员会,无论是活动组织者还是接受利益而签署提名委员会表格的选民都会构成贿选罪,而以威胁的手段欺诈、工作胁迫、欺骗、暴力等这些不法手段影响选民投票的行为,廉署均会严厉打击。

讲解会上,选管会秘书处代表讲解了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参选程序,包括组织提名委员会、提交候选名单的注意事项、连同申请所必须提交的文件、竞选活动、选管会指引、选举开支上限及选举帐目等。身份证明局代表则介绍有关法人领导机关成员名单证明书的申领手续。

廉署代表在讲解会上向与会者说明公共实体及等同实体的中立与公正无私义务;贿选定义及相关罚则;公务人员违法的责任;法人、候选人的申报义务、方法及违反申报义务的处罚;特别合作义务;以及选举投诉和举报的渠道等。

盛锐敏在讲解会后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任何人士如发现有疑似贿选或其他不规则行为,应合理地善用举报投诉机制,尽可能提供详细及具体的资料,包括个人的直接联系方式,以便选管会和执法机关可以集中力量,对投诉个案进行准确及有效的跟进及调查。对于当事人的个人资料,有关方面会绝对保密。选管会和执行机关亦将严肃跟进投诉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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