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法》与新修订的《土地法》於三月一日起正式生效,有关规划条件图、土地批给等申请程序及手续都会随之调整。利害关系人可登入土地工务运输局网站www.dssopt.gov.mo浏览两项法律的详细内容和相关手续资讯,以及下载更新后的相关表格。 《城市规划法》实施后,过去按《都市建筑总章程》发出的街道准线图由规划条件图所取代,发出程序及时程也较以往有较大变更。土地工务运输局收到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后,会首先编制草案,期间如有需要,会谘询政府相关部门意见。接着,局方会将草案上载到网站,作至少15天的公开展示,以收集利害关系人及公众意见;除获豁免的情况外,草案及收集到的意见都须送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听取意见。之后,局方才具条件编制及发出最终的规划条件图;但倘若需要对草案作重大修改,则需重新开展相关的公示及后续程序。 规划条件图所载的内容包括:有关地块或地段正面与进入该地块或地段的道路或公共街道之间的界限线;土地用途;最大许可覆盖率、地积比率及楼宇最大许可高度,以及城市设计指引等建造条件;并显示地块或地段周边地区的公共基础设施,倘有的由未来地块或地段承批人承担的特别负担。规划条件图的有效期自发出日起计为期两年;按照《城市规划法施行细则》的规定,规划条件图的收费为每份澳门币500元。 至於土地续期方面,因应新《土地法》已载明,除土地批给合同另有规定外,已转为确定的有偿租赁批给每10年可自动续期一次而毋须申请,故利害关系人今后不需再向土地工务运输局为土地申请续期,但仍需缴纳特别税捐,相关款项会继续由财政局负责通知利害关系人缴纳。 此外,随着新《土地法》实施,租赁批给的首次申请、修改申请、换地申请,以及临时占用准照的首次申请、续期申请,其手续及需提交的文件要求会与过去不尽相同,利害关系人提出上述申请时需使用更新后的表格。 如欲了解《城市规划法》及新《土地法》的详细内容和相关手续资讯,可登入土地工务运输局网站www.dssopt.gov.mo,也可在网站内下载更新后的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