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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文司长就澳大审计报告事宜作出批示


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今(27)日签发批示,要求澳门大学就审计署报告指出之事项作出必要纠正。 批示同意澳门大学将根据审计署报告中所提出的具体建议,启动相关程序,对其之前所作出的有关设立珠海澳门大学研究院及澳门大学发展基金会的决定进行纠正。 批示指出,在公共财产及财政资源的管理上,必须完全遵循合法性、效率、谋求公共利益及良好行政管理的原则。而审计署报告指澳门大学在员工宿舍制度方面,允许向已拥有自置住宅物业及已获政府分配房屋的工作人员提供宿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以最低成本取得最大社会收益及效用的原则。 批示要求澳门大学必须对此作出纠正,并在采取措施纠正之后,按照审计署报告所指,将相关规章予以公布。批示同时要求自批示日起的一百二十天内,澳门大学须落实上述指引,以及向社会文化司司长提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