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局提醒所有残疾津贴受益人,与在澳门地区以外居住的敬老金受益人,须於8月31日或之前办理生存证明,以便於10月获发款项;倘受益人於8月31日后才办理生存证明,有关款项将於稍后发放。 办理生存证明的方式包括:将生存证明正本邮寄到澳门邮箱1188号,或透过设於全澳30个地点的自助服务机办理生存证明手续,亦可亲临社会工作局总部或辖下各社会工作中心填写生存证明。 特区政府为体现对长者及残疾人士的关怀,分别向合资格的长者及残疾人士发放敬老金及残疾津贴。自2014年起,敬老金由澳门币6,600元调升至澳门币7,000元,而普通残疾津贴由澳门币6,600元调升至澳门币7,000元,特别残疾津贴由澳门币13,200元调升至澳门币14,000元。 2013年,特区政府共向57,142人发放敬老金,涉及金额澳门币392,002,400元,并向8,632人发放残疾津贴,涉及金额为澳门币84,438,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