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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委会委员明天起可领取投票权证明书


2014年行政长官选举将於8月31日假体育馆大马路(东亚运广场)澳门东亚运动会体育馆C区2楼澳门国际会议中心举行。四百名选举委员会委员将按照《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行政长官选举法》的规定,以一人一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出新一任的行政长官。 按照法律的规定,选委会委员须凭本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行政公职局发出的投票权证明书投票,并须最迟於行政长官选举日前第二日,即8月29日,领取投票权证明书。由明日(8月6日)开始,选委会委员可亲自或委托代表到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行政长官选举事务专区的服务柜台领取,以便在选举日行使投票权。 另外,由於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将於8月16日上午10时至下午1时在选举地点举行"行政长官候选人政纲宣讲及答问大会",管委会已发函邀请全体选委会委员出席,并议决选委会委员必须凭上指投票权证明书进场,因此,有意出席的选委会委员应提早在8月15日前到专区领取投票权证明书。 行政长官选举事务专区的服务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不休息。为了方便选委会委员领取投票权证明书,专区将於8月9日(星期六)和8月10日(星期日)早上9时至下午6时如常服务。 查询请致电88668866,或浏览行政长官选举网页www.ece.gov.mo获取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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