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豁免政府许可的低功率及短距离无线电通讯设备


随着无线电通讯科技的急速发展,有关产品的种类亦日新月异,而为了鼓励居民采用多元的电视接收模式,以及让居民能够更方便地使用无线电通讯设备,透过2014年7月14日第28期《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第一组内刊登的第198/2014号行政长官批示,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豁免了更多种类的低功率及短距离无线电通讯设备的政府许可。 新批示豁免了用作私人接收电视节目的地球站(即卫星电视接收器)的政府许可,惟所使用的天线直径不得超过3米。另外,一些日渐普及的无线电通讯设备亦获豁免政府许可,如温度及湿度遥测设备、医疗植入通讯系统等;至於原有的遥控及WiFi等设备,准许的频带和功率亦有所增加。是次增加和修改了的设备类别如下: 请看附件!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