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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促市民合法表达诉求


行政长官崔世安今(11)日表示,特区政府非常乐意听取居民的意见,但居民的表达必须在和平及合法的前提下进行。对於近日出现的所谓"民间公投",崔世安认为是背离《基本法》的行为,政府不予认同。 行政长官今日在视察填海工程时,被记者问及有团体欲举行"民间公投",崔世安表示,特区政府已就此发出声明,中央人民政府驻澳联络办公室同样也公开表明态度,行政法务司陈丽敏司长亦已回应事件。他重申,根据《基本法》、《行政长官选举法》及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指引,已明确澳门行政长官现时的选举制度内容及程序,所谓"民间公投"是违反《基本法》、违反现存的法定制度的。 他希望广大居民尊重及遵守《基本法》的选举办法,并强调居民有很多不同的方法及渠道表达意见,特区政府很乐意听取居民的意见及批评,也乐意将意见向中央反映;但现时的行政长官选举制度是按照《基本法》及《行政长官选举法》而产生,偏离此法律制度,就是没有法律依据。 崔世安也指出,他不能也没有资格为一些尚未发生的行为判定犯法与否,一切须交由独立的司法部门处理,政府会继续观望事件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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