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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

社會保障基金對外服務的安排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社會保障基金各項服務查詢及申辦方法

註意:未羅列於下表的服務項目需親臨辦理,且僅限於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及就業專區提供 (只能取預約籌)

  類型 項目  網上[1]  郵寄[2]  自助服務機[3]
  供款事務 申請任意性制度登錄  O(足183日)  O
啟動任意性制度供款  O(當季)  O  O(當季)
中止任意性制度供款  O(當季)  O  O(當季)
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  O(經電子申報服務)
申請補交強制性制度供款  O
繳納任意性制度供款(2019年第四季)  O
申請受益人供款證明書  O  O  O
查詢受益人供款紀錄  O  O
申請僱主供款證明書  O(經電子申報服務)  O
辦理更改僱主資料  O
投訴僱主無供款/多交供款  O
申請電子申報服務  O
其他來函  O
 基金發放 養老金[4]  O
殘疾金[5]  O
失業津貼、疾病津貼  O
出生津貼、結婚津貼、喪葬津貼  O  O
在生證明(3月底前完成)  O  O
給付紀錄列印及查詢  O
 公積金綜合事務 查詢2019年分配款項名單  O  O
查詢其他年度名單  O
查詢鼓勵性基本款項  O
查詢政府管理子帳戶結餘  O  O
政府管理子帳戶的提款申請(年滿 65歲,正收取社會保障基金養老金、殘疾金、社會工作局敬老金或特別殘疾津貼的帳戶擁有人)  O
聲明異議  O
提款申請  O
 公積金帳戶管理 僱主申請網上查詢央積金供款結餘  O
僱主更改身份資料/通訊資料  O
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出  O
政府管理子帳戶款項轉入  O
僱主首次設立公積金共同計劃(基金管理實體)  O
僱主新增公積金共同計劃(基金管理實體)  O
僱主修改公積金共同計劃(基金管理實體)  O
僱主轉換基金管理實體(基金管理實體)  O
公積金個人計劃(基金管理實體)  O

[1] http://www.fss.gov.mo
[2] 澳門宋玉生廣場249-263號中土大廈18樓社會保障基金總部;
[3] https://www.fss.gov.mo/zh-hant/sites/kiosk
[4] 養老金 : 在澳居住個案可安排約見或作身份確認(在生證明),非在澳居住個案可遞交當地證明文件(參考外地在生證明文件);
[5] 殘疾金 : 收到申請後將以電話方式作文件確認及安排會診事宜。

居民如欲查詢更多相關資料,可致電24小時語音熱線2823 8238(社會保障制度)或2823 0230(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辦公時間致電2853 2850或瀏覽社會保障基網站 www.fss.gov.mo

 


治安警察局对外服务安排

基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为减少人群聚集和疾病传播的风险,于2月3日至7日,有关对外服务的安排如下:

 

一、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务厅位于凼仔北安的出入境事务大楼、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大楼的服务柜位,于正常办公时间内会提供有限度服务,服务项目如下:

1. 申请及领取「个人出入纪录证明书」;

2. *非本澳居民遗失入境时所使用证件之处理;

3. *延长「逗留许可」;

4. *居留许可申请人士之「逗留的特别许可」;

5. 单程证人士居留证明书的发放;

6. 专业和家务工作的「雇员身份的逗留许可」续期及*申请;

7. 「雇员身份的逗留许可」的取消。

 

*注:仅可于凼仔北安出入境事务大楼办理

 

因应人手安排,上述以外的其他服务将暂停受理,直至公共部门回复正常办公;已预约于2月3日至7日到北安出入境事务大楼办理的外地雇员相关手续,会如常受理,但其他类别的预约,本局会主动联络当事人调整预约时间,因此措施而延误之居留或外雇等申请手续不视为逾期。现阶段各项服务承诺暂缓执行,两个政府综合服务大楼柜位暂时只接受已预约之服务,而出入境事务查询热线(28725488),以及出入境管制厅调查及遣送警司处会一直维持正常服务。本局呼吁如非紧急情况,相关人士无需急于前来办理手续。

 

二、治安警察局出入境管制厅,各出入境口岸为非本澳居民办理自助过关登记手续,将暂停对外服务,倘有任何疑问,可致电28725488查询。

 

三、治安警察局交通厅,收纳交通违例罚款,申请交通违例短信服务申请,维持有限运作,只能于交通厅的澳门南区交通警司处及海岛交通警司处分站办理,澳门警务厅的办理点会暂停。交通意外证明维持申请及领取;登记香港及国际驾驶执照维持服务。倘有任何疑问,可致电28374214查询。

 

四、治安警察局情报厅,将暂停以下服务:

1. 私人保安业务执照

2.自体防御执照

3.使用及携带自卫枪准照

4.使用及携带竞赛武器准照

5.存放用以装饰及具珍藏价值武器之许可

6.买卖/转移枪械之许可

7.购买子弹之许可

8.武器、弹药、爆炸品或彷真枪械之入口/出口许可

9.武器及弹药贸易准照

10.燃放爆竹许可

11.燃放火箭及烟花准照

 

倘有任何疑问,可致电89815552或89815574查询。


社会工作局于2月3日至2月7日工作安排

1、社会工作局维持附件基本服务,有关信息和活动信息,敬请留意本局网站适时公佈,倘有查询,请致电社会工作局谘询专线28367878(办公时间)。(http://www.ias.gov.mo/

2、社会服务设施新型冠状病毒防疫信息与运作安排,可浏览:

http://www.ias.gov.mo/ch/social-service-facilities/information-corner-of-health-and-epidemic-prevention-for-social-service-facilities

3、附件:维持服务项目

援助金(紧急性的)
个人及家庭辅导服务(紧急性的)
紧急求助(社会工作局)
殓葬服务
社会服务设施(个案申请及跟进)
住宿设施个案支援服务
戒毒服务(维持美沙酮服务和有限度门诊服务)
残疾评估登记证申请
残疾津贴
贩卖人口受害人服务
由司法机关判予须即时运行之社会重返工作
社会服务设施准照监管及防疫工作
避险防灾工作


2020年2月3日至8日邮电局服务特别安排

澳门邮电局宣佈下列邮政分局及无线电牌照范围于 2020年2月 3日至8日期间提供对外服务的时间表,其余邮政分局、集邮商店、电子认证服务注册署及澳门互联网信息中心暂停对外开放:

 

星期一至五 星期六
  邮政总局 12:00 – 17:00 9:00 – 13:00
  红街市邮政分局
  筷子基邮政分局
  嘉模邮政分局
  濠景邮政分局
  海洋邮政分局 休息
  石排湾邮政分局
  路环邮政分局
  无线电牌照范围

 

同时,在这期间函件及特快专递的派递只提供有限度服务。为使收件人可尽快提取邮件,收件人可使用本局网页的邮件查询系统查询其挂号邮件、包裹或特快专递邮件状况,有关连结

http://www.ctt.gov.mo/macaupost/contents/MailTrack.aspx 


此外,这段期间邮政分局西联汇款服务将暂停。

查询请致电83968519,或浏览邮电局网页公佈的最新情况。

 

 


2020年2月3日至7日邮政储金局服务特别安排

 

澳门邮电局宣佈于 2020年2月 3日至7日期间邮政储金局更改营业时间为正午12时至下午5时。

此期间,西联汇款及贷款服务将暂停。

查询请致电83968519,或浏览邮政储金局公佈的最新情况。

 


统计暨普查局对外统计服务基本维持不变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持续,统计暨普查局于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将继续提供统计资料查询服务,并维持有限度的资料收集工作。

统计局呼吁受访住户及商户透过电话、电邮、传真及网上途径递交调查问卷。倘有任何疑问,可致电8399 5311查询。


旅游局维持基本服务

旅游局配合特区政府防疫措施,将在本月3日至7日公共行政工作人员免除上班期间,维持向市民提供基本服务。倘有任何疑问,可致电28315566查询。


惩教管理局对外服务安排

基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为减少疾病扩散的风险,惩教管理局于2月3日至7日的对外服务安排如下:

一、路环监狱及少年感化院由2月2日起暂停探访在囚人及院生服务至另行公布。

二、路环监狱于2月3日至7日暂停办理探访在囚人许可证申请、视像探访在囚人申请、预约与监狱社工会面及在狱证明书申请服务。如有需要的市民,可登入 http://www.dsc.gov.mo/site/web_opinion.aspx 进行网上申请,或可到位于中华广场8楼A座之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办理申请。

三、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维持向公众提供以下服务:

  1. 探访在囚人许可证申请
  2. 视像探访在囚人申请
  3. 预约与监狱社工会面
  4. 在狱证明书申请

四、惩教管理局服务咨询中心的办公时间调整为2月3日至6日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2月7日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五、如有查询,请于办公时间致电8896 1280、8896 1283,或电邮至info@dsc.gov.mo。


法官委员会就各级法院于2020年2月3日至7日的运作安排作出决议

法官委员会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最新情况以及特区政府为此而采取的新一轮防疫措施,同时顾及到法院作为唯一行使审判职能的机关,负有《司法组织纲要法》第4条赋予的职责,以及行政公职局《公共部门于2月3日至7日免除上班期间维持服务的指引》第1点所提及的内容,现就各级法院于2020年2月3日至7日的运作安排,决议如下:

一、终审法院、中级法院及第一审法院(包括初级法院各专门庭以及行政法院)办事处(各行政中心和程序科)在上述期间的正常办公时间内维持运作,为此,各级法院院长行使《司法组织纲要法》第68条第2款赋予的权限,按实际情况确定维持运作所需上班的司法辅助人员名单,优先免除怀孕同事在此段期间的工作,并将上述《指引》第1点所指名单(包括法官秘书及司机)报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备案;

二、为减少人群聚集和传染病传播的风险,原则上,取消2020年2月3日至7日的所有庭审安排,但已订定宣判日期或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紧急性质又或者相关主理案件法官或合议庭认为有必要且具条件进行庭审的案件除外,为此,请有关法官儘快作出相关批示,并由司法辅助人员立即通知各诉讼参与人,以便他们知悉庭审的安排,第一审法院院长应会同各程序科主理法官及各程序科主任书记员安排足够人员以应付庭审的工作;

三、为维持上述期间各级法院的运作,同时考虑到终审及中级法院所审理案件的性质以及办公条件和人员状况,原则上所有法官应正常上班,但由院长与各位法官商讨后自行安排审理案件的方式。至于第一审法院,原则上所有法官应正常上班,以便处理上款所指案件的庭审工作或自行在办公室审批其他案件。

由于是次疫情的防控形势十分严峻,会对本澳社会带来诸多负面的影响,为此,法官委员会希望各位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本着同心同德的合作精神,继续坚守岗位,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


身份证明局对外服务的安排

因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为减少人群聚集和疾病传播的风险,身份证明局于2020年2月3日至7日提供对外服务的安排如下:

1. 位于南湾中华广场的身份证明局,以及位于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2楼R区和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3楼D区的身份证明局服务专区将对外开放;

2. 位于南湾中华广场的身份证明局将提供紧急及基本的对外服务,服务柜檯只接受紧急申请,有关服务适用的情况详见下表:

证件/证明书类别 紧急及基本服务的适用情况
居民身份证 紧急的首次申请/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遗失/其他紧急情况(须出示证明)
特区旅行证件及往港旅遊证

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九个月/遗失/损毁,并须出示紧急情况的证明(如距离出发日期不多于一个月内的机票证明)

注:邮寄申请维持接收加快申请

刑事纪录证明书 只接受紧急申请
个人资料证明书 只接受紧急申请
社团及财团证明书 只接受紧急申请

 

3. 已预约到位于南湾中华广场的身份证明局办证的人士,如属上述紧急情况,可按照已预约的时间前往身份证明局办证,否则,请另行预约其他时间办理申请手续;

4. 所有24小时自助申请服务及网上申请服务维持正常运作,惟不设加快服务;

5. 在提供紧急及基本服务期间,各项服务承诺暂缓运行,身份证明局将会以短讯方式通知申请人领证日期;其他较早前已办理申请的市民,请预先透过身份证明局网页(www.dsi.gov.mo)查询申请状态后才前往相应地点领证;

6. 位于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的身份证明局服务专区只接受预约申请;

7. 如非紧急需要,市民无需急于前往办证。如有查询,请致电2837-0777或2837-0888,或电邮至info@dsi.gov.m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