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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讯息及刊物

定期刊物登记

服务简介

為在澳門出版的定期刊物進行登記。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定期刊物的出版人。

定期刊物的登记应由被任命的有关负责人代表所有权实体提出申请,如属自然人,由业权人提出。

服务结果

向申请人发出定期刊物登记编号。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新闻局 – 新闻厅

通讯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 762 – 804号中华广场 15楼

电话:(853)8396 1205

传真:(853)2857 4449

电邮info@gcs.gov.mo

网址http://www.gcs.gov.mo

 


资料提供:新闻局(GCS)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05 1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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