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為在澳門出版的定期刊物進行登記。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定期刊物的出版人。 定期刊物的登记应由被任命的有关负责人代表所有权实体提出申请,如属自然人,由业权人提出。 服务结果 向申请人发出定期刊物登记编号。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新闻局 – 新闻厅 通讯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 762 – 804号中华广场 15楼 电话:(853)8396 1205 传真:(853)2857 4449 电邮:info@gcs.gov.mo 网址:http://www.gcs.gov.mo 列印本页 资料提供:新闻局(GCS)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05 14:56 PS-1-5-1004 政府讯息及刊物 行政及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