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澳门基金会主要接受 / 受理与澳门有联系之公益项目的资助申请,包括:
- 促进、发展或研究与文化、社会、经济、教育、科学、学术及慈善有关的项目;
- 旨在推广澳门之项目。
服务对象及申请资格
申请资格:
- 在澳门依法成立的不牟利私人机构;
- 如以个人名义申请,申请人必须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
- 境外不牟利之公私机构或实体;
- 从事与澳门基金会宗旨相符活动之其他澳门公共机构或实体。
申请项目的性质:
- 项目与申请者宗旨的吻合性;
- 项目与澳门基金会宗旨的吻合性;
- 非牟利性质;
- 具社会效益。
服务结果
- 对具备审议条件,且申请者已提交完整文件的资助申请,基金会将按申请金额及评估申请项目情况,分别由行政委员会及信讬委员会审议。
- 行政委员会原则上每星期召开平常会议一次,审议申请金额在澳门币500,000元或以下的申请;
- 信讬委员会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平常会议一次,审议申请金额在澳门币500,000 元以上的申请。
查询途径
运行部门及单位:澳门基金会
通讯地址:澳门路环红荷路108号政府(路环)办公大楼7-9楼
电话:(853)8795 0950
传真:(853)2835 6016
电邮:ds_info@fm.org.mo (资助处) / dc_info@fm.org.mo(合作处)
文化
文化活动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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