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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及公民意识推广

自然人选民登记

常见问题

  1. 我想登记做选民。请问可以在哪里登记?
  2. 我可否委托家人、朋友或社团代交选民登记申请书?
  3. 我可否从网上下载《自然人选民登记申请表》后填妥寄回行政公职局?
  4. 我怎样得知自己是否已登记为选民?
  5. 我怎样得知自己以前所申报的选民登记资料?
  6. 我是已登记的选民,但最近搬了屋(变更了常居所),我如何通知行政公职局新的地址?
  7. 我今年年满十七周岁之后办妥了提前登记的手续,如明年有选举是否可以行使投票权?
  8. 我现在是年满十八周岁的非永久性居民,但下个月将会符合申请成为永久性居民的要件,我能否提前办理登记,以便一旦获准成为澳门永久性居民的时候便马上享有选举权?
  9. 我已经年满十七周岁,但父母需要上班不能陪同办理提前登记,我应该怎样提出申请?
  10. 我为甚么要查阅《选民登记册》?
  11. 我以前获发的《自然人选民证》应如何处置?
  12. 我怎样得知登记申请或数据更新申请已获处理?

1. 我想登记做选民。请问可以在哪里登记?

申请人可以亲临行政公职局接待柜台登记,又或选择自助办理登记(自助服务点)。


2. 我可否委托家人、朋友或社团代交选民登记申请书?

不可以。登记申请书须由申请人亲身送交选民登记地点,或以行政公职局指定的电子方式送交该局。


3. 我可否从网上下载《自然人选民登记申请表》后填妥寄回行政公职局?

不可以。为了验证申请人身份数据,网上的申请表仅供参考且不可用作填写,申请人仍然需要带同本人的智能身份证亲临行政公职局,工作人员便可利用计算机实时验证身份,并把身份证芯片内用作登记所需的数据自动地填入申请表,申请人只需签署申请表即可完成登记手续。


4. 我怎样得知自己是否已登记为选民?

可于每年一月份选民登记册展示期间进行查阅,亦可于任何时间亲临行政公职局或透过自助服务查询。


5. 我怎样得知自己以前所申报的选民登记资料?

可于每年一月份选民登记册展示期间进行查阅,亦可于任何时间亲临行政公职局或透过自助服务查询。


6. 我是已登记的选民,但最近搬了屋(变更了常居所),我如何通知行政公职局新的地址?

已登记的选民共有三种更新地址数据的方式:

第一,带同本人的智能身份证亲临行政公职局设于公共行政大楼的服务柜位,工作人员便可利用电脑实时验证身份,申请人只需告诉工作人员新地址资料并签署申请表即可完成有关手续。

第二,申请人透过自助服务机自行更新。

第三,一户通持有人可利用手机应用程式或选民登记网页(http://www.re.gov.mo)自行更新。


7. 我今年年满十七周岁之后办妥了提前登记的手续,如明年有选举是否可以行使投票权?

于选举日年满十八周岁者方可行使投票权。“周岁”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从十八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视为年满十八周岁,换言之,要到十八周岁生日的第二天才具有投票资格。


8. 我现在是年满十八周岁的非永久性居民,但下个月将会符合申请成为永久性居民的要件,我能否提前办理登记,以便一旦获准成为澳门永久性居民的时候便马上享有选举权?

不可以。非永久性居民是否可成为永久性居民,除取决于居住时间外,仍要符合其他要件方可获批准,因此,并没有为非永久性居民办理提前登记的安排。


9. 我已经年满十七周岁,但父母需要上班不能陪同办理提前登记,我应该怎样提出申请?

如父母不能陪同,递交由其签署的同意书亦可办理提前登记申请。


10. 我为甚么要查阅《选民登记册》?

如选民于登记册展示期间没有查阅《选民登记册》,一旦其选民数据错误或遗漏,将错过向行政公职局提起声明异议的机会。


11. 我以前获发的《自然人选民证》应如何处置?

自2008年10月15日起,所有《选民证》全部失效,因此您应妥善保存已获发的《选民证》或自己销毁它,亦可送回行政公职局。


12. 我怎样得知登记申请或数据更新申请已获处理?

行政公职局应在收到登记申请或数据更新申请后,30日内,通知申请人其申请手续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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