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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选民登记

更新已登记的个人资料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全年皆可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1. 带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亲身前往办理地点办理更新手续;
  2. 透过自助服务机办理更新手续
    1. 如居民使用选民登记自助服务,须先将智能身份证插入读卡器(正面向上,如属接触式身份证须晶片向入)读取资料,服务机的荧光幕会显示居民的资料及登记状况;届时居民须以指纹作身份认证;随后居民可选取自行扫描智能身份证或授权行政公职局向身份证明局取得本人之居民身份证副本影像;使用者即可进行资料更新。完成步骤后,谨记取回智能身份证及收据,使用者的手提电话随后亦会收到确认短讯知会。
    2. 当市民利用自助服务机登记完毕后,将获发收据。
  3. 电子方式  (供更新资料或查询)
    1. 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
    2. 选民登记网页 (http://www.re.gov.mo ) 。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1. 行政公职局
    地址: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接待柜台)
    办公时间: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45分;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30分

自助服务机

  1. 行政公职局地下:24小时自助服务区(24小时);
  2. 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週一至週四,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45分;週五,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30分);
  3. 身份证明局自助服务机(见:选民登记(行政公职局))。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亲临、使用自助服务机或网上办理自然人选民登记,30日内申请人将获通知其申请结果 。(服务承诺)


备注/申请须知

行政公职局将申请结果邮寄到申请人申报的常居所地址;如申请人已提供正确的澳门本地手机号码,行政公职局将于有关通知寄出后透过手机短讯通知申请人。


查询进度

查询申请进度:市民可透过亲临服务柜枱或自助服务机查核进度


资料提供:行政公职局(SAFP)

最后更新时间:2023-12-0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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