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 更改社团法人代表资料需递交:
- 法人选民登记申请 / 更新资料通知书(SAFP/DATE Modelo 9(版次/Ver. 004))(应填妥表格内有关其社团的各项资料,特别是指定代表资料及其电话,以便在有需要时联系及要求补交资料;通知书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选民登记网页www.re.gov.mo下载);
- 有关代表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副本,以确认有关资料;
- 章程规定具权限的机关的会议纪录副本,其内须载明该法人作选民登记的决议和为此而指定的代表。
- 更改社团法人的其他资料:
需递交法人选民登记申请 / 更新资料通知书(SAFP/DATE Modelo 9(版次/Ver. 004))(应填妥表格内有关其社团的各项资料,特别是指定代表资料及其电话,以便在有需要时联系及要求补交资料;如更改的资料涉及组织章程,例如:更改社团会名或会址资料,应于表格内分别填写成立社团时的组织章程以及是次因更改资料而修改的章程文本刊登于政府公报的期数及日期。通知书可于办理地点索取或于选民登记网页 www.re.gov.mo下载)。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 行政公职局
地址:澳门水坑尾街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接待柜台)
电话:(853) 8866 886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45分;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 30分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电话:(853) 2845 151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地址: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电话:(853) 8291 72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凼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电话:(853) 2842 12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
地址: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小区综合大楼6楼
电话:(853) 8394 345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收到法人选民登记更新资料通知书后 30日内通知申请人其申请结果。(服务承诺)
附注:从资料齐备翌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 法律规定有关代表必须是已登记的自然人选民,且其仅得为一个法人办理选民登记。
- 如果原担任某一法人选民代表的人加入另一社团并作为另一社团的法人选民登记的代表,有关代表只需向行政公职局递交放弃代表原来的法人选民及原来的法人选民已获其通知的声明书,即可代表另一社团办理选民登记。
- 法人选民登记资料按法人提交资料为准,当中会名及会址必须与已刊登政府公报的资料脗合。
查询进度
查询申请进度:可于办公时间致电 (853)8987 1704查询
法律及公民意识推广
行政及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