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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公职所需的专业资格认可的申请

申请


如何办理

办理时限

没有相关规定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可透过亲临或委托他人前往行政公职局接待柜台,填妥由行政公职局提供的专业资格认可申请表(SAFP/DPRTSP-DPP Modelo 8 (版次/Ver.001))(表格可于网页下载),清楚指明欲认可的专业技术资格,同时出示下列文件正本并递交其影印本:

  1. 身份证明文件;
  2. 学历证明文件;
  3. 欲认可的专业技术课程文凭或证明书;
  4. 课程内容摘要、授课时数和评分标准。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亲临办理

行政公职局
地址:澳门水坑尾街 162号公共行政大楼地下大堂(接待柜台)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四,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45分
周五,上午 9时至下午 5时30分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30个工作日内就进入公职所需的专业资格认可的申请作出回复。(服务承诺)
附注:从资料齐备翌日起计。


备注/申请须知

委员会不受理下列已有其他机构负责的学历:

  1. 担任诊疗技术人员和护士专业职程工作所需的学历;
  2. 初等及中等教育程度学历;
  3. 高等教育程度学历;
  4. 旅游、酒店及饮食行业学历认可。

资料提供:行政公职局(SAFP)

最后更新时间:2023-03-29 12:37

公共行政事务 行政及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