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如申请人的身份证个人档案内不存有父母、子女或配偶(关系人)的身份资料,在办理特定手续(如转移医疗券、办理在生证明)前,须先向身份证明局提出「核实亲属关系」的申请,以确认其澳门居民身份档案内与父母、子女或配偶的关系资料。
年满18岁及持有智能身份证的澳门居民,可透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 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登入帐户办理,申请时只须输入关系人的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编号。
- 透过多功能自助服务机办理(示范短片),申请时须使用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正本及输入关系人证件编号等资料。
- 前往中华广场一楼、黑沙环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的身份证明局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出示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正本及提供关系人证件编号等资料。
备注/申请须知
- 未满18岁的澳门居民,则须由父、母或其法定代理人前往上述身份证明局办事处的服务柜台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出示该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法定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正本及提供关系人证件编号等资料。
- 在有需要时,身份证明局可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证明。
- 成功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将于五个工作天内收到核实结果。有关自助服务机的功能及地点,可浏览身份证明局网页。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柜台办理
身份证明局
- 总办事处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 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网上办理
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式24小时办理
自助服务机办理
请参阅身份证明局自助服务
审批所需时间
成功提交申请后,申请人将于五个工作天内收到核实结果。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