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问题
- 如申请人在外地,可否通过邮寄的方法来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
- 如是澳门居民前往香港旅游需申请什么证件?
- 澳门居民到香港旅游最长可逗留多久?
- 持《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 如前往台湾地区旅游,是否需办理签证的手续?
- 如寻回已遗失的澳门特区旅行证件,但已前来身份证明局补办证件的手续,应如何处理?
- 请问领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手续是怎样?
- 如何使用自助领证机领取旅行证件?
- 如申请人已申请旅行证件续期,并选择在自助领证机领取,但领证前遗失原有效的旅行证件,应如何处理?
- 办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相片有什么要求?
- 澳门居民如在外地遗失澳门特区旅行证件,应如何处理?
- 父母如何使用 “一户通” 为其未成年子女办理旅行证件时提交“一户通”我的照片“证件照”?
1. 如申请人在外地,可否通过邮寄的方法来申请澳门特区旅行证件?
可以。如申请人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可委托在澳亲友前来身份证明局领证处索取申请表格代办,申请人亦可登入 “邮寄申请服务”系统索取申请表格。
2. 如是澳门居民前往香港旅游需申请什么证件?
(1) 合资格的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可持有效的智能卡式《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访客身份进出香港,毋须出示其他旅行证件或填写入出境申报表。根据香港特区现时的入境条例,个别国家的公民,须预先取得签证方可入境香港特别行政区,故持澳门特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上述人士须经香港入境事务处预先审核获批后,才能享有上述便利。
(2) 持有《澳门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或葡萄牙公民可向身份证明局申请《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前往香港旅游。
3. 澳门居民到香港旅游最长可逗留多久?
澳门永久性居民出示其智能卡式《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180天。澳门非永久性居民须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赴港,如符合一般入境规定,可获准以访客身份入境逗留不超过30天。
6. 如寻回已遗失的澳门特区旅行证件,但已前来身份证明局补办证件的手续,应如何处理?
持证人须持证到身份证明局,如有需要,可向身份证明局提出申请退款手续。倘若持证人于办证日寻回失证即日交回身份证明局,则持证人可申请全数退款,包括办证费用及附加费用,否则,只可申请附加费用的退款。倘若持证人申请退款当日与办证日并不在同一周内,则身份证明局未能实时向持证人退回现金,必须经由财政局发出结算单后,再通知持证人前来领取。有关退款程序需时处理。
7. 请问领取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手续是怎样?
申请人可亲临领取或委托他人代领。如委托他人代领,申请人可填写收据的授权表格,并按照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上的签名式样签署(如未满18岁的申请人,须由其父母任一方或法定代理在授权表格上签署)。受托人在代领证件时,须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供核对。
注﹕
1. 如原旅行证件未过期,取证时须出示身份证明局注销。
2. 年满18岁经一户通提出申请的人士必须亲临领取;18岁以下的申请人证件须由申请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亲临领取,不能委托他人代领。
8. 如何使用自助领证机领取旅行证件?
申请人于服务柜台或自助办证机完成办理旅行证件申请手续后,可选择于7个任一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领取新证。年满18岁的申请人须亲身领证;未满18岁的申请人,须由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领取。领证时,可选择扫描电子身份、亦可扫描或输入收据编号,并进行面容识别或核对指纹以核实身份。如原旅行证件未过期,取证时须带备进行注销。
9. 如申请人已申请旅行证件续期,并选择在自助领证机领取,但领证前遗失原有效的旅行证件,应如何处理?
申请人须先向澳门治安警察局报失,持报失证明亲临身份证明局办事处的服务柜台办理手续及缴付遗失旅行证件的附加费用,再待身份证明局职员通知具体领取新证日期。
10. 办理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相片有什么要求?
申请人可提供摄影院硬照一张,其规格为近六个月内拍摄的一吋半白色背景彩色正面免冠近照,或选择现场免费拍摄之照片作为卡面相,以及可从一户 通“我的照片”选取由合约商户拍摄近六个月内的证件照。 有关详情,请参阅“相片规格”。
11. 澳门居民如在外地遗失澳门特区旅行证件,应如何处理?
为尽快协助在外地遗失澳门特区旅行证件的澳门居民返澳,身份证明局推出“海外求助-旅游途中遗失旅行证件”服务,居民可透过“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下称一户通)APP使用服务,完成申请后会获发24小时内有效的申请编号及验证码,求助人须于期限内前往中国驻外使领馆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返回澳门。
此外,居民亦可亲自或通过在澳亲友致电澳门治安警察局24小时热线电话(853) 2857 3333、旅游局(853) 2833 3000、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中心(86) 10 12308或办公时间致电身份证明局(853) 2837 0777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