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柜台办理(办理服务前须领取筹号,取筹方式请参阅身份证明局网页预约及取筹方式。)
申请对象
必须由领导架构成员申请。
申请手续及所需文件
申请人可亲自或委托他人到身份证明局提出申请,所需文件包括:
a. 已填妥的《社团及财团证明书申请表》(可于身份证明局网页下载)(必需盖上会印);
b.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c. 如申请人非该领导架构成员,请出示委托书。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身份证明局
- 总办事处
地址:澳门南湾大马路804号中华广场 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地址: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 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周六、日及政府假期休息)
费用及付款方式
费用
15澳门元,另每张附加页须额外缴付5澳门元。
(注:行政公益法人免缴费用。)
付款方式
总办事处(中华广场)、政府综合服务大楼及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接受以现金、信用卡、闪付卡、借记卡、澳门通及MPay澳门钱包付款
审批所需时间
10个工作日。(服务承诺)
(注:由收到申请及所需之文件齐备之翌日起计。)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柜台领证方式
服务对象:
于柜台或自助办证机完成申请手续后,领取证件或证明书的人士。
领证程序:
- 扫描或输入收据编号(如无法读入收据编号,请向职员查询。)
- 留意荧光幕显示姓名及柜台号。
- 到指定的柜台领取证件或证明书。
亲身领证:
在领取证件或证明书时,须确认申请人的身份,如属续期的居民身份证或原旅行证件仍有效,须带备原证件进行注销。
委托代领:
如申请人欲委托他人代领证件或证明书,可填写收据背面的授权表格,或提交书面授权书,并按照身份证上的签名式样签署。有关代领手续的详情,请参阅身份证明局的问题集。
“智取易”智能文件柜自助领取
有关身份证明范畴的证明书均可透过“智取易”智能文件柜领取。如申请人选择于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的“智取易”智能文件柜领取,须于收到“一户通”或“商社通”的取件通知后3日内前往取件,否则,有关证明书将退回中华广场一楼身份证明局。有关“智取易”智能文件柜的服务详情,请参阅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专题网页。
公证及登记
公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