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过导航

登记使用香港e-道

登记


如何办理

办理手续及所需文件

澳门登记

  • 年满18岁或以上的合资格澳门永久性居民可于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的自助办证机办理预先登记。一般情况下,成功登记后约3小时,便可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香港。
  • 有关自助办证机的地点,请参阅政府24小时自助服务中心专题网页
  • 有关自助办理预先登记,请参阅教学短片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

  • 年满18岁或以上的合资格澳门永久性居民亦可于深合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澳证易”自助服务机办理预先登记。成功登记后约3小时,便可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香港。
  • 深合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横琴港澳大道868号(2号楼)

香港登记

  • 年满18岁或以上的合资格澳门永久性居民可前往香港e-道登记处(下表)进行登记,成功登记后约3小时便可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香港。
 

e-道登记处地点

开放时间

入境事务处总部 新界将军澳宝邑路61号入境事务处总部行政大楼7楼e-道登记处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45–下午5:00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中国客运码头 入境大堂(入境柜台后) 上午10:00–下午6:00
港澳客轮码头 入境大堂(入境柜台前) 上午10:00–下午6:00
启德邮轮码头 出入境大堂 上午9:00–下午5:00
港珠澳大桥 入境大堂(入境柜台后) 上午9:00–下午5:00
  • 备注﹕有关香港e-道登记处的地点及开放时间,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 11岁至17岁的合资格澳门永久性居民必须在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陪同下,带同文件前往香港e-道登记处进行登记,成功登记后约3小时便可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香港。
  • 登记时须出示下列文件正本﹕
  1. 申请人及陪同申请人办理预先登记手续的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文件﹕澳门出生的人士须出示由澳门民事登记局发出的办理身份证用途的“出生登记之叙述证明”或记载有关出生登记的“全文副本证明”;
  3. 如由监护人陪同登记,须出示有关行使亲权或监护权的证明文件(如证明文件只有葡文版本,须附上经核证的中文或英文译本)。
  • 年满11岁或以上的合资格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必须带同文件前往香港e-道登记处进行登记,成功登记后约3小时,便可持有效及已登记的《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香港。

有关香港e-道登记手续详见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


备注/申请须知

  1. 已登记的澳门居民如欲取消登记,须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入境口岸提出取消e-道服务的申请,办理地点及服务时间请参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
  2. 设有香港自助过关通道(e-道)的地点:请参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
  3. 如巿民的澳门居民身份证已损坏(如芯片脱落),应尽快前往身份证明局办理更换手续,如巿民于换领新证前需前往香港,亦可向身份证明局申请《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
  4. 市民应妥善保存入境标签,并在港方的执法人员要求时出示。遗失入境标签不会影响在香港的逗留条件、逗留期限及出境安排。如需补领,可到香港入境事务处总部办理补发手续。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费用

免费。


审批所需时间

  • 使用澳门身份证明局自助办证机登记:
    成功登记后约3小时,便可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香港。
  • 于香港入境事务处的登记处登记:
    成功登记后约3小时,便可使用香港e-道入出境香港。

资料提供:身份证明局(DSI)

最后更新时间:2024-08-08 12:23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出入境管理、居留

此页面有问题吗?

帮助我们改进GOV.MO

* 必填项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