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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及处理与市政事务有关的投诉及建议

接收意见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可透过电话、亲临、电邮、信函、传真或使用「市政在线」等方式提出。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市民服务热线:(853)2833 7676(24小时热线,非办公时间录音留言)

亲临
1.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2.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3.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4.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5.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 – 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各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子邮箱webmaster@iam.gov.moccgo@iam.gov.mo
   
市政在线: 
可使用手机扫瞄“市政在线”的二维码或透过网页连结https://app.iam.gov.mo/iamconnect

 邮寄地址: 澳门新马路163号(提供免邮资邮柬)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服务承诺:
电话、亲临——从接获市民电话、亲临翌日起计,15个工作天内回复有关个案跟进情况或结果;
录音留言——于紧随的首个工作日内将意见输入系统转介相关部门跟进,并致电回复个案正跟进中;
电子邮件——于紧随的首个工作日内将意见输入系统转介相关部门跟进,并以电邮初复个案正跟进中。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反映意见前,请提案者先阅读私隐政策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相关规范及要求

  1. 意见处理期间,如有需要,提案者会被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资料,如:姓名及有效的联络资料(地址、电话号码或电邮),否则有可能因资料不足而无法处理或作回复;
  2. 所有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联络地址、电邮或可能识别提案者的其他资料均为自愿性提供。倘意見有需要轉介至其他政府部門或機構跟進處理時,如无特别声明则视为同意本署转介其个人资料。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https://account.gov.mo/zh-hant/login/ (一户通已登记账户及须反映意见时有提供身份资料之人士)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电话、亲临、电邮、公函邮递或透过市政在线平台等。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1-01 00:33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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