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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借市政署辖下场地及设施

借用九澳户外体验营的申请(暂停接受申请)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申请表格 (可到各市民服务中心免费索取;亦可于本署网站或澳门自然网https://nature.iam.gov.mo下载)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 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园林绿化厅 –自然护理处:路环石排湾郊野公园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园林绿化厅 – 自然护理处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星期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1.市民服务热线: (853) 2833 7676
2.园林绿化厅 –自然护理处: (853) 2882 7023;传真:(853) 8395 0445


费用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6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由于上述体验营属开放式营地,故借用该体验营的团体成员之人身安全由团体自行负责;
2. 离开前把垃圾清理妥当,垃圾必须放于九澳郊野公园停车场侧的大型垃圾桶内;
3. 不得破坏营内设施,否则须作赔偿;
4.锁匙必须到石排湾郊野公园澳门大熊猫信息中心领取,使用完毕锁匙必须交回本处;
5.只限于在该营内进行扎营,不可生火,否则将会终止营地之借用;
6.申请对象:本澳注册的非牟利机构/团体
7.形式:该场地提供给机构/团体使用,每次限一机构/团体使用;为达致「资源共享」原则,每一年度借用场地累计不能超过24天,每次申请日数上限为8天,参加人数需为10至50人,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本署协调及审 批。
8.预约期限:须于6个工作天前提出申请,并于递交申请表当月起计6个月内预约使用。
9.首次申请体验营的机构/团体,必须由本署人员带领到现场视察及讲解水泵及电制的操作方法。
10.负责单位: 自然护理处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5-31 09:43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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