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简介
服务描述:
申请自然导赏的团体预约服务
由市政署导赏员带领参观各自然教育设施,包括步行径、湿地、香径药谷生态园区及南药园等,沿途介绍各种动植物及生态保育的科普知识。
金像农场导赏及宿营的活动申请
参加者可入住金像农场的宿营设施,并由市政署导赏员带领参观农场设施及步行径和体验农耕活动,认识各种动植物及生态保育的科普知识。导赏活动完结后参加者可自行安排其他活动,但须预先申请及经本署审批。
农耕导赏的活动申请
由市政署导赏员带领参观农场设施及体验农耕活动,并介绍各种动植物及生态保育的科普知识。
服务对象:
团体或学校预约参观环境资讯中心;
申请自然导赏的团体预约服务
学校、机构或团体。
金像农场导赏及宿营的活动申请
市民、学校、实体或社团。
拟预约市政署大楼导赏服务的学校/机构/团体 (本地或外地);
团体或学校预约澳门基本法纪念馆专场导赏服务;
澳门茶文化馆导赏预约服务:学校/机构/团体的预约导赏,不接受个人申请。
农耕导赏的活动申请
学校、实体或社团。
申请资格:
申请自然导赏的团体预约服务
- 自然导赏团体预约服务必须以本地注册之学校/机构/团体的名义提出申请,参加者年龄不限,唯 12 岁以下参加者须由成人陪同。
金像农场导赏及宿营的活动申请
- 任何本澳非牟利实体、社团、学校或非团体名义之本澳居民。3至70岁人士可申请参加有关活动,12岁或以下参加者必须由成年人陪同。
- 若以非团体名义申请,则参加者当中必须至少有一名18岁或以上之成年人士同行。
- 非团体申请须提交参加者名单,否则有关申请将不获接纳;非牟利实体、社团或学校可获豁免。
- 所有参加者必须为持有澳门居民身份证明文件之本澳居民。
农耕导赏的活动申请
- 活动须以团体名义提出申请,任何学校或在本地政府注册之非牟利实体及社团均可参加,参加者年龄不限,唯少于12岁者必须由成年人陪同。
- 参加者须持有本澳认可之身份证明文件。
服务结果:
申请自然导赏的团体预约服务
接纳申请或不接纳申请。
金像农场导赏及宿营的活动申请
接纳申请或不接纳申请。
农耕导赏的活动申请
接纳申请或不接纳申请。
查询途径
执行部门及单位名称:
市政署
地址:
办理地点:
各服务中心
(更多办理地点资料可于手续概览内查阅)
办公时间:
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中午照常办公,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更多办公时间资料可于手续概览内查阅)
电话/传真:
市民服务热线: (853) 2833 7676
(更多电话/传真资料可于手续概览内查阅)
电邮及网站:
www.iam.gov.mo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