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预约参观申请表格 (可于市政署互联网下载001/DHA/DHAL号表格)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望厦山环境资讯中心:澳门望厦炮台斜坡;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申请者可亲临至上述之办理地点递交申请表格或传真至望厦山环境资讯中心。
办公时间:
环境资讯中心
周一至周四 上午 9时 至 1时;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周五 上午 9时 至 1时;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电话: (853) 8294 7717 / (853) 8294 7714(望厦山环境资讯中心)
传真: (853) 2852 1112(望厦山环境资讯中心)
费用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3个工作天完成内部相关程序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明确注明要求参观之日期、时间、人数及参加活动项目;
2.只接受四个月内之申请;
3.预约参观需提前最少10个工作天递交表格。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