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网上办理:
申请人可使用“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或透过市政署网站的网上服务专页登入“商社通”账户办理。
亲临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申请表格 (Mod. 001/DEPN/DZVJ ) (可到各区市民服务中心免费索取;亦可于本署网站或澳门自然网https://nature.iam.gov.mo下载)
必须出示文件:
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园林绿化厅 – 自然保护研究处: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十楼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市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 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园林绿化厅 – 自然保护研究处:
周一至周四,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45分
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1. 市民服务热线: (853) 2833 7676
2. 园林绿化厅 – 自然保护研究处: (853) 2888 0087;传真:(853) 2888 1107
费用
申请费用:
活动费用按申请人数计算,每位50澳门元。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5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所有申请,以先报先得为原则;
2. 申请对象:本表格供任何本澳非牟利实体、社团、学校或非团体名义作出申请。3至70岁人士可申请参加有关活动,12岁或以下参加者必须由成年人陪同;若以非团体名义参加,则参加者当中必须至少有一名18岁或以上之成年人士同行;
3. 申请人须于参观日的二十五个工作天前办理申请手续;
4. 申请人需为活动自备车辆及自行购买保险;
5. 只接受六个月内之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