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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或导赏服务

申请预约市政署大楼导赏服务


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1. 申请表格(Mod. 003/DRPI/DAT) (可到下述办理地点免费索取或于本署网站下载);
2. 社团证明书影印本。
注:申请表格可递交至指定办理地点,或邮寄至澳门新马路163号市政署大楼公共关系及新闻处。

必须出示文件:
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公共关系及新闻处:澳门新马路163号市政署大楼询问处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公共关系及新闻处

周一至周四 早上 9时 至 1时;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45分
周五   早上 9时 至 1时;下午 2时30分 至 5时30分
(周六, 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公共关系及新闻处:
电话:(853) 8399 3153;(853) 8399 3137
传真:(853) 2835 5411
市民服务热线: (853) 2833 7676


费用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

5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申请必须以学校/机构/团体名义提出;
2. 预约导赏服务请提前最少 15个工作天递交表格。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04-29 11:28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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