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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或导赏服务

澳门茶文化馆导赏预约服务申请


如何办理

网上办理:

1. 申请人可使用“商社通”手机应用程式或透过市政署网站的网上服务专页登入“商社通”账户办理。
2. 申请人须于十五个工作天前填妥申请表,盖上所属学校/机构/团体公章,传真至(853)2837 2062或电邮至ACR-DACRA/DACREC@iam.gov.mo。

亲临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导赏服务申请表」(016/DACRA/DACREC) (可于本署网站下载)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办公时间:

综合服务中心及各巿民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6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半至5时(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电话/传真:

电话:(853) 8591 2385 / (853) 8591 2383
传真:(853) 2837 2062
电邮:ACR-DACRA/DACREC@iam.gov.mo 


申请费用

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

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

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

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

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

审批时间

4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

 注意事项

  1. 申请必须以学校/机构/团体名义提出,参加者年龄不限,唯 12 岁以下参加者须由成人陪同;
  2. 申请导赏服务的人数必须为15人或以上,倘若参观人数超过30人,本署会作出相应安排;
  3. 申请人须于十五个工作天前提出申请。所有申请将以先到先得为原则;
  4. 导赏服务以粤语为主,其他语言须视乎本署之人力资源情况而定;
  5. 如需更改日期或取消有关申请,请最少于活动日三个工作天前以电邮或传真通知本署。

资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后更新时间:2024-12-13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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