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没有必须递交文件
必须出示文件:
申请人必须带动物前往市政狗房,并出示:
1. 动物主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2. 地址证明 (如水费单或电费单)。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
1. 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2. 路环市政狗房:路环竹湾马路。
办公时间:
1. 澳门市政狗房:
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2. 路环市政狗房:
周一,上午10时至下午3时 (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澳门元100元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https://gb.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1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倘动物持有人的资料有变动,须以书面方式提出更改资料的申请。
相关规范及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N/A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