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申请人须带有关动物前往澳门市政狗房,并提供下列资料:
1. 申请者资料 (姓名、住址、身份证明文件编号及联系电话);
2. 动物资料 (动物种类、品种、性别、年龄、毛色、特征);
3. 目的地地址;
4. 到达目的地之途径及方式 (运输方式、途经的国家/城市);
5. 目的地国家之动物进口要求 (注意事项2);
6. 申请表 (015/DICV/DIS)。
必须出示文件:
1. 倘申请之动物品种为犬只或其他需申领准照之品种,需出示该动物之有效准照;
2. 该动物之疫苗注射记录;
3. 申请者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澳门元120元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每一份证明书为澳门元10元,另每一版加收澳门元5元 。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https://gb.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1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
1. 健康证明书之有效期为10天,自发出日起开始计算;
2. 因不同目的地对活动物进口均有不同的要求,故在申请者没有提出有关目的地国家之活动物进口要求之情况下,将依照一般情况制作健康证明书;
3. 因应不同的进口要求而导致检验或检查项目增加,其所需之费用,并不包括在动物健康证明书之申请费用。
相关规范及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N/A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