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申请人必须带宠物遗体前往澳门市政狗房,并递交:
1. 申请表(由澳门市政狗房提供);
2. 申请人联络资料(如:电话、地址等)。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办理地点:澳门市政狗房:澳门提督马路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 (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
取回以容器盛载的骨灰 (每次):
1) 体重20公斤或以下的动物:澳门元500元
2) 体重20公斤以上的动物:澳门元1000元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https://gb.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30个工作天
备注/申请须知
注意事项:如该动物持有犬只准照,申请人同时须进行取消犬只准照的手续
相关规范及要求
N/A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N/A
城市环境
环境卫生、绿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