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必须递交文件:
- 填妥申请表格(016/DV-DIS),表格可在市政署综合服务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免费索取或于市政署网页下载;
- 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张 (贴于申请表中)。
必须出示文件:没有必须出示文件
服务办理地点及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综合服务中心:澳门南湾大马路762-804号中华广场2楼
北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黑沙环新街52号政府综合服务大楼
中区市民服务中心:澳门三盏灯5及7号三盏灯综合大楼3楼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号3楼离岛政府综合服务中心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路环蝴蝶谷大马路石排湾社区综合大楼6楼
文书暨档案中心:亚美打利庇卢大马路163号地下
办公时间:
- 综合服务中心及市民服务中心:
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9时 至 下午 6时
注:中午照常办公,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离岛区市民服务中心-石排湾分站:
周一至周五 早上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
注:周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 文书暨档案中心:
星期一至四 早上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45分
星期五 早上9时至下午1时;下午2时30至5时30分
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休息
费用
申请费用:无须缴付申请费用
表格费用:无须缴付表格费用
印花税:无须缴付印花税
保证金:无须缴付保证金
收费及价金表:无须收费
审批所需时间
审批时间:申请日期:1、4、7、10月份整个月为申请期限;
申请结果:申请期的第二个月份之26号或26号前公布。
备注/申请须知
申请章程及成功申请人士须知事项可于相对期间内在各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厅布告板或市政署网站查阅。
相关规范及要求
凡年满18周岁,持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明文件人士均可申请
查询进度及领取服务结果
查询进度结果:可于相对期间内在服务中心,卫生监督厅布告板或市政署网站查阅
领取服务结果的方式:
创业及营商
牌照/准照(场所及活动)